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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中国网络电视 > 图文首页 > 让京津冀减污降碳政策发挥更好的协同效应
— 2024 —
05/13
13:44:41
来源:绿色中国
让京津冀减污降碳政策发挥更好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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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田 园

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现实意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时代的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然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仍未得到根本缓解,发展与污染之间的长期矛盾仍然存在。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以及“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生态环境的多目标协同治理要求进一步凸显,环境污染物与碳排放的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特点也为协同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因此,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不仅是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之策,也是推动我国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

城市群是我国区域经济与绿色发展的主要承载形式,构成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心,也是环境污染和碳排放最为集中的区域。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三大城市群之一,是北方经济核心区域,也是能源消耗密集区,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的11%,碳排放强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40%,以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突出,极大地制约了京津冀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减污降碳的本质在于倒逼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以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因此,在建设生态文明中国以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减污降碳,研究京津冀地区减污降碳和经济高质量的协同发展问题,是探索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对推动京津冀地区实现绿色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实践路径

减污降碳政策主要分为两种。

一种是基于行政命令的政策工具,如具有约束力的环境标准目标、对污染物排放的惩罚措施等,政府会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保障政策执行,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制裁。我国的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政府对污染水平进行管制,制定相关环境标准,如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指标。二是政府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管制,如规定企业生产所需原料质量标准等。

另一种是以价格激励为主的市场型政策,其典型代表分别为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与碳税政策等。在我国环境治理历史的起步阶段,普遍采用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随后,为顺应市场化改革的新趋势,注重发挥市场化机制的调节作用,市场型政策被引入。市场激励型政策是解决环境外部性的有效手段。

目前,我国正式实施的市场型减污降碳政策有排污权交易政策及碳排放交易政策。由于我国大部分污染物排放与碳排放源高度一致,减污与降碳存在显著协同效应。根据环境波特假说,在经济系统中,适宜的环境规制有助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在污染物排放与碳排放的合规压力下,倒逼企业技术创新,在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生产效率,进而可以实现减污降碳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

通过测算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当量、二氧化碳排放量,构建京津冀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京津冀地区减污降碳政策力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测度相应各城市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数与减污降碳政策力度,有了以下发现。

第一,京津冀地区减污降碳政策的实施可有效实现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碳排放、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三重协同效应。

第二,京津冀地区减污降碳政策的三重协同效应具有城市规模及城市类型异质性,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碳排放、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三重协同效应仅在城市规模为大型城市或城市类型为非资源型城市的样本中显著存在。

第三,绿色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及减少能源消耗是京津冀地区减污降碳政策实现三重协同效应的作用路径,京津冀地区减污降碳政策的实施通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及减少能源消耗三条路径实现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三重协同。

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中国方案

首先,在京津冀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命令控制型减污降碳政策作用的同时,应不断推进市场激励型减污降碳政策的协同增效。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同属于环境权益交易政策制度,是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的重要组成,京津冀地区各城市积极探索,试点先行,对于探索完善环境资源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仍处于从试点与前期建设阶段向深化推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两者相似的作用机制、遵循原理、交易系统及监管机制为二者实现协同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因此,京津冀地区应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在深化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设计的同时,应当谋求二者在政策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发挥市场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以此为有力抓手,提升环境管理效能,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从而以政策协同实现京津冀地区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碳排放、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三重协同增效。

其次,在坚持推动京津冀地区区域协同共治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城市规模、城市类型异质性,实行差异化发展策略。近年来,京津冀地区人口资源环境矛盾虽有所缓解,但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因地制宜、精细化治理,是京津冀地区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大型城市,应当设置更严格的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引导企业从根源减少能源消耗,同时充分发挥其资本、人才集聚形成的创新优势,以绿色技术进步赋能环境质量效率提升;对于中等城市,实行适当宽松的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兼顾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发展特色产业,形成自身比较优势,逐步提高排放标准;对于资源型城市,加快推进产业绿色提质升级,推动资源密集型产业向数字经济、旅游服务等新产业转移,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向绿色制造转型升级;对于非资源型城市,大力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和智能化技术服务新业态,形成绿色发展新动能。

(作者系北京联合大学教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此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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