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兰花
摘 要: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财政资金作为重要的政策工具,在引导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深入分析了财政资金引导下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探讨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旨在为推动二者的深度融合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财政资金;生态环境;绿色产业;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而绿色产业作为一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导向的新兴产业形态,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在当前全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转型的大背景下,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的融合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财政资金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可通过直接投入、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源向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领域集聚,促进二者的有机融合。因此,深入研究财政资金引导下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财政资金引导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
1.1 财政资金投入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各国政府纷纷加大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以我国为例,中央财政持续增加对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等领域的资金支持。根据财政部数据,2020年全国财政节能环保支出达到7911亿元,2021年这一数字增长至8265亿元,同比增长4.5%。到2022年,全国财政节能环保支出进一步提升至8756亿元,较2020年增长了10.7%。不断增长的财政投入为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助力众多生态环保项目顺利启动和推进,如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等[1]。
1.2 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日益多样化
除了直接的财政拨款外,政府还通过补贴、贴息、税收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例如,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政府通过购车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等政策,有效刺激了市场需求,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自2009年我国启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以来,新能源汽车销量逐年攀升。201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仅为1.28万辆,到2022年飙升至688.7万辆,十年间增长了537倍之多。在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政府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提高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效率。截至2022年底,全国入库PPP项目累计10,888个,投资额17.1万亿元,其中生态环保领域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均占据一定比例,如某地的污水处理PPP项目,通过引入专业的环保企业,污水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出水水质达到更高标准[2]。
1.3 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初见成效
在财政资金的引导下,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逐渐呈现出融合发展的态势。其一,绿色产业的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技术和产业支撑。以某钢铁企业为例,在财政资金支持下,企业引入先进的余热回收技术,不仅每年可回收大量热能用于发电,减少了对外部能源的依赖,还降低了废气排放,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其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也为绿色产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某山区凭借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在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下,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体验,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也促进了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2 财政资金引导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且结构不合理
尽管财政资金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的投入规模不断扩大,但与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地区由于财政收入有限,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的投入相对不足,导致一些生态环保项目和绿色产业发展项目难以被顺利实施。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因缺乏足够的财政资金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对当地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此外,财政资金的投入结构也不尽合理,存在重建设、轻运营,重硬件、轻软件等问题[3]。在一些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前期建设,而对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
2.2 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的能力有待提高
虽然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但目前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的效果仍不理想。一是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风险相对较高等特点,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一些大型生态修复项目,需投入巨额资金,且修复周期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大,社会资本往往望而却步。二是政府在引导社会资本过程中,存在政策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社会资本在参与项目时面临诸多障碍[4]。一些PPP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权责利划分不清晰,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导致社会资本的参与信心受到影响。
2.3 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在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资金浪费、挪用、闲置等问题,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地区和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盲目跟风、重复建设等现象,使得财政资金未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地方为了发展新能源产业,盲目上马太阳能光伏项目,由于当地光照条件不佳,项目建成后发电效率低下,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难以准确评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些生态环保项目在被实施完成后,没有全面评估项目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无法判断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也无法为后续项目的资金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2.4 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不健全
目前,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还面临着诸多体制机制障碍。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与产业发展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在政策制定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在一些生态农业项目中,农业部门注重产业发展规划,而环保部门侧重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由于缺乏协调沟通过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矛盾和冲突。此外,生态环境价值评估体系不完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不健全,难以充分体现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影响了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的积极性。例如,森林的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等功能,其价值难以通过市场交易被合理补偿,导致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缺乏足够的经济动力。
3 财政资金引导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投入结构
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投入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相适应。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按一定比例提高财政资金对生态环保和绿色产业的投入占比,并且要优化财政资金的投入结构,合理安排资金投向。在继续加大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要注重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生态修复技术研发、绿色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资金支持。设立专门的生态修复技术研发基金,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相关技术研究,提高生态修复的效率和质量。还要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间的均衡发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帮助经济欠发达地区提升生态环保能力,推动绿色产业发展,缩小区域间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方面的差距。
3.2 完善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的政策体系
政府应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提高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的能力。一是要完善项目收益回报机制,通过合理确定项目收费标准、给予适当补贴等方式,提高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增强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对于污水处理项目,根据处理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对企业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确保企业获得稳定的收益。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项目信息平台,及时发布项目信息,为社会资本提供便捷的项目对接渠道。通过平台社会资本可以了解项目的详细信息,包括项目规模、投资需求、预期收益等,便于其做出投资决策[5]。三是要加强对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的项目监管制度,明确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权责利关系,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营。制定严格的项目验收标准和运营监管指标,定期检查和评估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营效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
3.3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全过程跟踪和绩效评价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制定详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涵盖项目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资金投入方向和规模,对绩效好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绩效差的项目减少或停止资金支持。对于在节能减排方面成效显著的企业项目,加大财政资金奖励力度;对于绩效不达标的项目,暂停资金拨付并要求整改。还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资金浪费、挪用、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建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审计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4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与产业发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的跨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共同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就重大项目和政策进行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生态环境价值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产品定价机制,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通过科学评估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确定合理的生态产品价格,促进生态产品的市场流通。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作出贡献的地区和企业给予合理补偿,激励各方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6]活动。对为保护水源地作出贡献的地区,由受益地区给予经济补偿,促进区域间的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
4 结论
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财政资金作为重要的政策工具,在引导二者融合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财政资金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投入结构、完善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的政策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健全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措施,可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未来,还需不断探索和创新财政资金的引导方式和支持手段,为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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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庄贵阳,王思博,窦晓铭.绿色共富视角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问题的再认识[J].中国软科学,2023(9):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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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郭翔宇.乡村振兴视角下绿色产业的发展研究[J].南方农机,2022,53(9):117-119.
[6]郭二果,张树礼.双碳背景下内蒙古绿色产业发展管理对策[J].北方经济,2022(1):42-44.
(作者单位: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