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峻极 周庆宇 简 帅
摘要:林草信息化率是综合反映林草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林草行业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直接体现。分析“十三五”期间的林草信息化率评测结果,通过数据对比、指标对比、趋势对比梳理评测指标体系,分析总体发展状况,有助于摸清和掌握各地林草信息化发展实际情况、提高林草信息化工作的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从而加快推进林草信息化建设、提升我国林草信息化整体水平。本文侧重于通过对2016-2019年林草信息化率结果的分析来衡量其对全国林草信息化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林草信息化率 林草信息化 评测指标体系
林草信息化评测工作开始于2011年初的林草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评测了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各地林草信息化发展情况。2016年“十三五”规划之初,《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我国林业要加快推进管理信息化,将“信息化率”列为全国林业发展五年规划目标,这在国家林业五年发展规划中尚属首次。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全国林草信息化发展水平评测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健全,信息化率水平从2016年的58.76%提升至2019年的78.95%。2016年3月国家林业局发布《“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全国林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要力争从62%提高到80%。同年,开展了全国林草信息化率评测工作,旨在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梳理出我国林草信息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林草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分析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针对性的提升建议,为各地林草信息化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推动全国林草信息化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一、信息化率是林草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直接体现
林草信息化率通过科学的计算方法——德尔菲法计算得出,评测指标体系包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每级指标体系针对本级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信息化发展水平做相应调整。全国林草信息化率以林草信息化率评测指标体系为依据,由各级林草信息化率所包括的建设水平、应用水平和保障水平三大指标加权之和计算得出,并根据最终的评测结果划分林草信息化发展程度,分别为总体领先阶段(80%以上)、应用发展阶段(60%~80%)、建设发展阶段(40%〜60%)和建设起步阶段(40%以下)。
二、信息化率评测指标体系因需而设的必要性
为了使评测指标体系更为科学的反映各级林草信息化建设水平及发展程度,不同层级的林草信息化率评测指标体系按需设定,在建设水平、应用水平、保障水平方面各有侧重。国家级重点考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共设置18个二级指标;省级重点考查各省林草主管单位,共设置20个二级指标和40个三级指标;市级重点考查各市林草主管单位,共设置15个二级指标和26个三级指标;县级重点考查各县林草主管单位,共设置9个二级指标和11个三级指标。
建设水平重点从“基础建设”角度考查各级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统一部署、统一建设、统一整合,其中国家级对应这一水平的是机房部署、网络建设、数据资源整合与业务平台整合4个指标,省级对应的是硬件建设、网络建设、数据库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国产化率、数据整合、网站建设7个指标,市级对应的是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及网站建设3个指标,县级对应的是基础设施及网站建设2个指标;应用水平重点从“应用”角度,衡量信息化在林草核心业务中的融合发展情况,其中国家级对应的是数据库应用、数据开放、业务系统应用、网站建设应用、网站集约化、OA办公应用、移动办公及远程会议8个指标,省级对应的是数据库应用、数据开放、应用系统使用、综合办公、政府网站、新媒体6个指标,市级相比省级少了数据开放,共5个指标,县级相比省级少了数据开放及新媒体,共4个指标;保障水平重点从“安全保障”的角度,衡量信息化制度、安全防范及安全运维情况,以及对上级单位的支撑和服务保障情况,国家级对应的是制度执行情况、规划执行情况、人员培训、人才政策、制式规范及安全运维保障6个指标,省级和市级对应的是规划资金、人才队伍、技术创新、制度标准、安全运维、示范建设、服务保障7个指标,县级对应的是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和服务保障3个指标。
三、信息化率评测对林草信息化发展的影响分析
全国林草信息化率评测从2016年到2019年共开展4次,基本横跨“十三五”。分析各级林草单位在4年间的总体发展趋势,可看出全国林草信息化的整体发展情况,以及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各自的发展方向;通过评测指标分析不同层级单位在4年间的发展趋势,可看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间的发展差异及在全国林草信息化发展水平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综合趋势分析
纵向对比①2016-2019年全国林草信息化率评测结果(见图1),信息化率从66.04%提升至78.95%,整体从应用发展阶段向总体领先阶段迈进,根据发展趋势分析,2020年全国林草信息化率可预测超越80%真正进入总体领先阶段。
图1 2016-2019年各级林草信息化发展情况分析图
从2016-2019年全国林草信息化发展阶段分析(见图2)可以看出,处于总体领先阶段的单位占比不断上升,由10.73%上升至25.13%,目前国家级单位全部处于总体领先阶段,省级单位由6家提升至20家,占比超过60%;处于应用发展阶段的单位占比同样呈上升趋势,但提升幅度略小于总体领先阶段,由2016年的15.6%上升至28.21%,这一阶段的单位数量最多,通过横向对比②可知市级、县级单位由建设发展阶段向应用发展阶段跨越的比重最大;处于建设发展阶段的单位占比在2016-2019年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由2016年的25.8%先上升到2017年的32.23%,之后经过两年发展2019年下降至27.85%,由此可见各级单位,尤其是市级、县级单位经过了短暂的从建设起步到建设发展阶段的飞速提升后稳步发展,逐步向应用发展阶段迈进;建设起步阶段的单位占比持续处于下降趋势,由2016年的47.88%下降至18.81%,可见全国林草信息化发展水平持续向更高层级跨越,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处在建设起步阶段的县级单位数量占约97%的绝对比重,意味着县级林草信息化发展水平离全国平均发展水平仍有一定距离。
图2 2016-2019年全国林草信息化发展阶段分析图
(二)各级趋势分析
从图1可看出,分别对比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林草信息化率在2016-2019年的评测呈现出的发展趋势,可发现各级林草信息化发展水平分别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且发展各有侧重。国家级林草信息化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准,由2016年的79.89%提升至86.8%,处于总体领先阶段的单位占比由50%提升至100%,同时国家级林草信息化发展在保障水平方面尤为突出,其信息化保障水平得分率4年间持续保持最高水准且呈现平稳上升趋势,目前发展指数高达93.91%;省级林草信息化率由2016年的63.39%提升至2019年的81.42%,呈现出快速的增长趋势并且实现了跨阶段发展,其中信息化建设水平保持高水平发展,信息化应用水平发展较低但增幅明显,同时省级林草信息化发展水平受区域因素影响,东部地区多处于总体领先阶段、中部地区全部集中在总体领先和应用发展阶段、西部地区多处于应用发展和建设发展阶段;市级林草信息化率4年间在建设、应用及保障水平的发展较为平均,由2016年的55.09%发展至2019年的69.73%,处于总体领先阶段及应用发展阶段的单位由2016年的112个增加到259个,且通过差异性对比,可发现市级林草信息化发展在努力缩小两级差距;县级林草信息化率在建设、应用及保障水平均逐年上升,整体由2016年的39.83%提升至2019年的58.53%,但处于建设发展和建设起步阶段的单位数量占比超过50%,需要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缩小与全国林草信息化平均发展水平的差距。
(三)评测指标分析
1. 发展趋势对比:横向对比2016-2019年信息化率增长水平,涨幅较大的是省级、市级、县级,均超过15%(国家级涨幅约7%),并分别实现了发展程度的跨越。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涨幅最大的均是林草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指标,意味着应用水平的提升是促进全国林草信息化提升的关键,特别是省级林草信息化率的指标体系最健全,尤其体现在林草应用水平上,涵盖了《规划》提出的八大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可见省级林草信息化发展非常注重应用系统的建设使用。省级、市级单位林草信息化率在全国林草信息化率的权重中合计占比50%,其高速发展大大推进了全国林草信息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2.发展倾向对比:按照指标梳理2016-2019年全国各级林草信息化率评测结果可发现(见图3),国家林草信息化率在保障水平上的发展程度最高,可见国家林草信息化建设更加注重规范制度的建立和对全国林草信息化发展的指导作用;省级林草信息化率在建设水平最高,说明省级林草信息化不断推进林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林草应用水平提升打下坚实基础;市级林草信息化率发展倾向大致与省级相同,可见省对市的领导和带动作用;国家、省、市三级林草信息化发展程度均在应用水平上提升最快,说明林草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发展有巨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对省级单位来说,在建设及保障水平已处于领先阶段的前提下,应用水平的发展决定了未来林草信息化发展的高度;县级目前还处于不断提升阶段并在建设水平上提升最快,表现出县级林草信息化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需要不断加强,弥补差距,其向应用水平的过渡是决定全国林草信息化发展广度的重要前提。
图3 2016-2019年各级林草信息化三大水平发展指数分析图
3.发展状态对比:国家级林草信息化率发展水平最高,目前已全部处于领先发展阶段,高达86.8%,未来发展空间有限,发展方向也会持续侧重于保障水平;省级林草信息化率有超过60%的单位处于总体领先阶段,但整体受区域影响较大,两级分化严重,发展指数低的单位上升空间大,呈现出从东部到西部地区发展阶段依次降级的趋势,西部地区处于应用发展和建设发展阶段的单位体量最大,信息化率为76.61%,明显低于东部地区的86.3%及中部地区的83.34%,因此省级的发展方向需整体逐步向总体领先阶段过渡,尤其是处于西部及中部的单位,需要向先进省份学习,努力克服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的劣势,查找自身不足,向更高一层的发展水平前进;市级与省级林草信息化发展状态一致,但总体还处于应用发展阶段,需要在各省的带动下努力提升;县级目前超过50%的单位处于建设起步阶段,需要整体提升。
结语
全国林草信息化率评测是有效衡量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林草信息化程度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梳理2016-2019年信息化率评测结果,可发现在科学的评测指标体系下,以严谨的计算方法得出的信息化率,可以实现不同层级单位之间的纵向贯通及横向融合,为复杂多变的信息技术树立了相对稳定的坐标,为日新月异的信息化建设指明了阶段性前进的目标。“以评促建、以评促用”是开展信息化率评测工作的基本思路和贯彻原则,也是林草信息化率评测对林草信息化发展的最原始也最深远的影响。(《绿色中国》2020.11A)
本文作者单位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息中心
参考文献:
[1] 2016年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报告
[2] 2017年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报告
[3] 2018年全国林业信息化率评测报告
[4] 2019年全国林草信息化率评测报告
[5]林信十年编委会.林信十年——中国林业信息化十年足迹[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