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有“东方湿地之城”美称的山东省东营市,举行第三届中国湿地文化节暨东营国际湿地保护交流会议,共同探讨湿地保护与管理问题。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国国家林业局,向与会各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向关心支持中国湿地保护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把湿地保护作为中心任务之一,启动实施了退垦还湿、流域综合整治等一系列工程,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省生态状况逐步改善。东营市依托黄河三角洲独特的湿地资源优势,提出了打造湿地之城、生态之城的战略目标,开展了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出台了《东营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全市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实施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国家投入从“十一五”期间年均3亿元增加到目前每年5.5亿元;出台了第一部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部门规章《湿地保护管理规定》,17个省份制定了湿地保护条例;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调查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中央电视台开展了“美丽中国—湿地行”大型公益活动,湿地保护工作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全国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550多处,国际重要湿地46处,湿地公园430多处,湿地保护体系初步形成,部分重要区域湿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但是,我国自然湿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3.77%,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长期过度开发,全国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下降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调查结果显示,近10年来,我国共丧失湿地300多万公顷,80%以上的湿地面临污染、围垦和过度放牧等威胁,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受到严重破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减弱。同时,国家层面湿地保护立法和宣传教育工作滞后,湿地保护科技水平不高,保护机构和人才队伍薄弱,我国湿地保护事业任重道远。
党的十八大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贡献的战略高度,对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就扩大湿地面积提出了明确要求。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加生态产品和民生福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科学保护和利用湿地资源,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国国家林业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湿地保护的综合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努力开创湿地保护工作新局面。力争到2020年,全国湿地保有量达到8亿亩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夯实生态资源基础。
第一,把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作为湿地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湿地具有强大的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着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淡水、宜居的环境和丰富的食品,我国有3亿多人直接依赖湿地生活。湿地保护不仅关系到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湿地保护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保护湿地、生态惠民”的理念,协调发挥湿地在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中的多种作用,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湿地保护成果。
第二,严格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湿地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为全球20%的已知物种提供了生存环境。湿地生物多样性是其发挥多种功能的物质基础,只有水和草的地方并不是科学意义上的湿地。必须把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作为湿地保护的重要目标,着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大重要水禽栖息地和迁徙通道保护,形成完善的湿地保护网络,为其繁衍生息提供良好环境。防止湿地生物资源过度开发,减少湿地盲目开垦和改造,避免改变湿地生物群落结构,降低生物多样性。尤其要重点保护好自然湿地,减少人为干扰,保持原始状态。加强湿地监测,密切关注湿地生态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第三,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坚持尊重自然规律,把保护和恢复湿地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提高自然湿地保护率,尤其要把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保护好、管理好。按照保护优先的理念,进一步规范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严把规划、论证、验收和审批关,确保科学有序推进湿地公园建设。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不搞绝对的、脱离实际的,甚至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保护,坚持科学利用湿地资源,逐步满足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对关系国计民生的湿地资源,可通过明确利用范围、期限、方式等办法,规范湿地资源利用行为,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确保湿地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扩大面积和增强功能“两手抓”。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是湿地保护工作当前面临的两大突出问题。遏制湿地减少的趋势,扩大湿地面积是关键。在具备湿地恢复条件的区域,应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辅之以科学的人工措施,逐步恢复丧失的湿地资源。城市及其周边的重要湿地,可通过建设湿地公园的方式加强保护,扩大城市生态容量,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扭转湿地功能退化的趋势,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是根本。应树立流域和生态系统管理的理念,对功能退化的沼泽、河流、湖泊和滨海等湿地进行集中连片治理,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但要坚决反对违背群众意愿和自然规律的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
第五,深化湿地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湿地保护需要世界各国携手努力、共同推进。中国国家林业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国际湿地公约,完善履约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公约事务,为全球湿地保护事业作出应有贡献。我们愿意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和相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区域湿地保护合作机制,以务实态度开展湿地保护合作,开展湿地保护高层对话,加强政策协调沟通。我们将积极借鉴湿地保护先进理念和技术,共同分享国内湿地保护的成功经验,推动全球湿地保护事业共同发展。
第六,继续完善湿地保护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法规制度,争取国家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把湿地保护管理的有效制度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全国湿地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生态补水、湿地征占用管控等制度,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稳定,平衡湿地保护相关利益关系,调动各方面保护湿地的积极性。建立稳定增长的湿地保护投入机制和科学的湿地保护考核制度,落实地方政府湿地保护责任,加强湿地保护组织机构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水平。深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和人员培训等工作,为加强湿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提供有力支撑。
湿地既是重要的生态系统,也是珍贵的自然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让我们以此次会议为平台,携手努力,深化合作,共谋发展,努力推动全球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为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国家林业局局长 赵树丛 本文系赵树丛局长在2013年10月24日第三届中国湿地文化节暨东营国际湿地保护交流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