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发展有着深刻的文化背景和思想根源。在西方文化中,“荒野”(wildness)具有多重含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荒野相应地呈现出不同的象征意义,而人类如何对待荒野则取决于人类如何理解“荒野”,当代荒野保护运动的出现就与当代西方人荒野观的转变密切相关。
就字面意义而言,“荒野”意味着荒凉的、未驯化的、对人类的生存构成威胁的地方,是残酷的、粗暴的和危险的象征。 这种理解在基督教传统中表现的十分明显。在《圣经》中,“荒野”是“受诅咒”的地方,是邪恶力量的居所,是人堕落之后被流放的地方,其对立面是“伊甸园”和“福地”。“在这种对荒野的消极视角中,荒野是一个真实的具有比喻和象征意义的道德邪恶之地,它们是过一种神的生活的阻碍。……从宗教的本性来看,它并不是文化秩序的必要的‘另一面’,而是对基督教秩序构成危险。” 这种“荒野”观在荒野保护运动之前一直占据着主流的位置。
到了近代,美洲大陆的殖民者依然延续着基督教的“荒野”观,但也开始给“荒野”注入新的内涵。当第一批欧洲殖民者踏上美洲土地时,他们这样写到:“废弃而凄凉的荒野,空无一人,除了魔鬼和野蛮人,邪恶在此猖獗。” 但与此同时,殖民者对“荒野”也表现出另外一种不同的情感态度。相对于他们刚刚逃离的欧洲文明世界而言,新大陆的“荒野”也“代表着脱离了压迫,并且若不算福地的话,也至少是可建立福地的临时天堂。”因此,在这些刚踏上美洲新大陆的清教徒眼中,“荒野”成了上帝考验他们的手段,他们必须征服和驯化“荒野”,才能证明其对上帝的忠诚。随着欧洲殖民者在美洲大陆开疆拓土事业的成功,“荒野”的意义在他们眼中又一次发生了改变,它不再是危险邪恶之地,而成了真正的福地,成了生产性的、有价值的财富。
由于越来越多的“荒野”被开发和利用,“荒野”变得越来越稀少,此时,充满浪漫色彩的“荒野”观开始兴起。“在这种‘荒野’观念中,荒野是未开发和未破坏区域最后的保留地,与清教徒模式不同,它认为荒野即是天堂,即伊甸园,那里远离城市的喧嚣。清教徒将城市看做人类繁衍的家园,而浪漫的人们则将城市看做丧失了纯真的荒地。” 由此可见,与以前人们对“荒野”和“城市”的理解相比,“荒野”和“城市”的象征意义发生了逆转,“荒野”成了纯真、美好的地方,而“城市”则成了堕落之地。
浪漫主义的荒野观是人类对待荒野态度从憎恶到欣赏的转折点,它为现代荒野保护运动的兴起奠定了思想的基础,并被荒野保护运动的早期倡导者和实践者梭罗、缪尔和利奥波德等继承和发扬,对二十世纪美国荒野保护运动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瓦尔登湖畔的两年生活体验中,梭罗发现,“荒野中保留着一个世界”,它对人的精神具有“滋补”作用,在那里,他感觉精神舒畅,心情颇佳。现如今,他在《瓦尔登湖》一书中阐述的思想已经成为美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荒野保护人士。同样地,缪尔在与荒野进行的交流与对话中也体验到荒野的内在性价值,声称“在上帝的荒野中,存在着世界的希望”。 利奥波德则把这种荒野体验与情感升华为一种“大地伦理”,它被称作是“一种科学家的理论与一种浪漫主义的道德和美学意识的综合”,使荒野保护获得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他给出对待自然的基本伦理原则是:“一件事,当它有助于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就是正确的;反之,就是错误的。”
在荒野保护运动先驱和民间荒野保护实践的共同推动下,美国政府于1872年创建了黄石国家公园,这被视为美国历史上由政府推动的第一次荒野保护实践。1890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约塞米蒂公园法》,建立了约塞米蒂国家公园,以保护赫奇赫奇及周围的荒野。1891年,又通过了《森林保护法》,授权总统在收回的公共土地上创建“国家森林保护区”。1908年至1913年间围绕赫奇赫奇峡谷水坝修筑问题的争论进一步激发了美国公众保护荒野的兴趣,尽管最终没有成功阻止大坝的修建,但争论使得保护荒野的兴趣和热情在普通公众中广泛传播。1916年《国家公园管理局法》获得通过,该法使保护荒野的国家公园制度法律化,并设立“国家公园管理局”,以确保这一制度不为人事变动所影响。
20世纪50年代,回声谷公园的水坝修筑计划再次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争论,与上次关于赫奇赫奇峡谷水坝的争论不同,在这次争论中,荒野保护一方最终获得了胜利,修筑计划被国会否决,回声谷水坝事件也因此成为美国荒野保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以此事件为契机,荒野协会主席霍华德•扎尼泽于1956年向国会提交了《荒野法》草案,经过多轮协商和博弈,最终于1964年获得国会通过,并由时任约翰逊总统签署为法律。《荒野法》法案的通过是荒野保护运动的重大胜利,它确立了荒野保护的国家政策,初步建立了由完整法律认可的“国家荒野保护体系”,美国的荒野保护从此有了更为坚强的法律保障。
回顾荒野保护运动历史,从中可以发现:荒野保护政策实践是以荒野思想和荒野观的变化为先导的,同时,围绕荒野保护的辩论、斗争和博弈也不断推动了荒野思想和荒野观的演变。这给我们的启示是,在荒野保护中,我们一方面需要加强和深化荒野保护的理论研究,克服不利于荒野保护的思想障碍,为现实的荒野保护提供有力的思想武器,另一方面,要积极宣传新的思想观念,使之为广大的普通民众所理解和接受。只有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的荒野保护意识提高了,荒野保护才具有现实的基础,也才能使荒野保护真正落到实处。
中国没有出现什么荒野保护运动,中国对荒野的保护主要体现为对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且主要表现为政府行为。(文/卢风 张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