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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伦理学
作者:王德胜 宋洁 来源:绿色中国 时间:2022-05-25 15:57:19 浏览: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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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王德胜 宋洁

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之间、生物与非生物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与关系的学科;伦理学来自希腊语ethikos,意思是人的性格品行及习惯风俗。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伦理指伦理纲常,指人们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生态伦理学是生态学与伦理学之间的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伦理学本义是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人际关系中应遵循的法则规矩。后来把这种人际关系的道理,引申推广到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中,因而就产生了生态伦理学。生态伦理是一种关系范畴,探索人与环境生态中,人与人、人与其他生命系统的关系,在研究这种关系时,把人融入生态系统中加以考察,而不是把人放在生态系和环境的对立面。

生态伦理学,又译为“环境伦理学”,研究的重点是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生态伦理学首先是由法国学者在1923年提出。法国的A. 施韦泽在《文化哲学》的专著中指出:人们在行动中,要“尊重生命的伦理”。此后,学者们对生态伦理多有研究,例如,1933年,英国学者A·利奥波德在他的专著《大地伦理》一书中指出:在地球生态环境中,人类不应当傲慢地认为,自己是万物的中心,这是一种生态的“人类沙文主义”。A. 利奥波德还把人类伦理中的良心、良知、权利等概念移植到生态环境的研究中,倡导“完整形态的尊重存在的伦理学”,广泛探索了“生态价值”,用伦理学观念研究生态环境,主张承认和尊重生物和一切自然存在的道德权利,创建人与自然关系的新的价值观念。这样一来,伦理学概念的外延就极大地拓展了。

生态伦理学的早期研究,多为生物物种多样性争取权利,认为各物种是“平权”的,随着生物链、食物链、经济链、资金链等众多“链式学说”的诞生,生态伦理,又从物种间近程和远程关系中,探索彼此的价值链条。21世纪以后,人类探索复杂性问题的“大数据”、“云计算”取得了很大进展,特别是混沌问题和多体问题的研究,帮助人们在探索生态伦理学时,采用协同学和超循环理论方法。从而把生态伦理的“平权”概念,引申到网络化、系统化,多层次、多类型的高度加以探索。

生态伦理学的研究,对环境保护、城镇规划、国土整治、构建人类宜居环境等,有重要价值,因而已引起科学家和政治家的广泛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