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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杂志目录 > 《绿色中国》(B)2022年第3期 > 中国林业重要文化遗产评定标准初探
中国林业重要文化遗产评定标准初探
作者:王乐 铁铮 来源:绿色中国 时间:2022-05-25 15:39:01 浏览: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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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时期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时期。建设生态文明、保护和发展林业文化遗产,需要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林业文化遗产相关标准。根据中国的林业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制定出适用、完善的标准,不仅是细化文化遗产分类、有效管理和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环节,更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文|王  乐   铁  铮

  农业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起步早,体系相对完善,有许多可以学习和借鉴的经验。而在世界范围内,林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较晚,至今尚无形成共识的评定标准。但林业文化遗产在评定中,不能照搬农业文化遗产标准,必须充分考虑林业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独特性。在进行林业文化遗产评定时,应在农业文化遗产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林业的生态服务价值、独特的生态和文化景观的指标。

  明晰林业文化遗产的概念

  目前,学界还未对林业文化遗产形成统一的概念,因而很难确立林业文化遗产的评定标准,以及制定林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监督和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因此,首先应该对林业文化遗产的概念进行界定。

  已有学者对林业文化遗产的概念尝试进行了界定。樊宝敏认为“林业文化遗产是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培育、创造并传承至今的……有较高价值的林业传统体系。”李飞认为“中国林业文化遗产是指我国人民在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发展中,立足森林、林地、林木资源,创造并传承至今的独特的林业物种、林业生产系统、技术体系和林业景观。”学者已有的林业文化遗产概念界定,整体看来都是在文化遗产的大框架、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的框架下,结合林业文化遗产的具体情况而得出的。应该进一步强调,林业文化遗产与农业文化遗产具有一些共同特征,但仍然具有其整体意义上的特殊性。其中最突出、最重要的是其生态服务价值和生态与文化景观价值。

  笔者认为,林业文化遗产的概念是:特指在人类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中产生的,具有重要生态服务价值、独特的林业生态与文化景观、丰富的林业生物多样性和完善的林业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的林业系统。

  重视林业文化遗产的特性

  林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具有生态服务价值。这种生态服务价值主要是由森林生态系统实现的。

  许多林业景观都是未经人工雕刻的自然景观。它们属于自然物体,是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因此具有明显的自然属性。然而,世界上有许多著名的人文景观如宗教文化活动场所,与森林植被和森林资源紧密融合在一起。两者的紧密结合,使得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形成鲜明对比且相互交融。“四大佛教圣地”五台山、普陀山、峨眉山和九华山,“四大道教圣地”青城山、龙虎山、崂山和武当山,都是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相结合的范例。一些少数民族世代与大森林和谐相处。他们生在森林,长在森林,热爱森林。森林对于他们的生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无论是其民居建筑、生活习惯,还是民俗节日、风土人情,都有浓郁的森林色彩。在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生活条件下,他们创造了系统的林业技术、赖以为生的林业经济,衍生出了独特的林业文化。

  研究林业文化遗产要从保护和美化环境、为人们提供必要且良好的生活条件、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林业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

  借鉴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标准制定中国林业文化遗产的标准,可从已经相对完善的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借鉴其成功的部分,包括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计划和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GIAHS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为了评定和保护全球重要的农业文化遗产系统及其相关的景观、农业生物多样性和知识系统,通过加强全球动态保护、可持续管理,增强其生存能力,使国家和地区更多的受益。传统农业系统至今仍为约20亿人提供食物,具有维持生物多样性,满足人类生产生活,传承实践知识和文化的重要功能。这种全球农业文化遗产需要得到全世界共同认可和支持,以便使其能够继续发展,为当代和后代提供商品和服务。

  GIAHS认为,农业文化遗产应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提供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应有助于当地区域的粮食和生计安全,承担当地居民的大部分生计供给。包括区域之间的粮食供应和流通,以创建一个相对稳定和有弹性的粮食和生计系统。同时这些粮食生产系统面对环境退化和日益增加的人口压力,从而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缺失和经济受益的损失,特别是对于边缘化和贫困的传统家庭制农业地区。GIAHS的推广将有助于提高农场粮食产量和改善农村生计。

  具有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功能。该农业系统仍具有完整性,各元素完备并可以被复制。当地原始居民和传统农业系统拥有高度的农业动植物的遗传资源,通过种植原生的几种或多种作物,农民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灾难性损失的风险,稳定产量,并且即使技术水平低,资源有限,也能实现最大化回报。蕴含传统农业知识和技术。拟议的农业文化遗产应拥有宝贵的知识,巧妙的自然资源技术和管理系统。农业遗产系统包含丰富的多元化知识体系和管理技术,有助于确保人类的粮食安全和生活质量,并应对当今和未来的挑战。

  具有文化传承价值。具有强大的文化价值观和集体形式的社会组织管理的系统,包括农业生态管理的常规机构,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的规范安排,价值体系,农业仪式等。农业文化包括宗教信仰,价值体系,与环境和农业节气有关的农业文化习俗,作为知识与文化传承的庆祝活动和仪式。

  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和发展的生态智慧。人与环境相处过程中而产生的独特景观特征,例如针对不同的环境制约,运用特别巧妙或实用的解决方案,如灌溉管理系统、梯田、特殊的生态适应性建筑等。具有保护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提供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系统的美学、艺术、教育、精神和科学价值等特征。

  在我国,现行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评定标准中包括:历史传承至今仍具有较强的生产功能,为当地农业生产、居民收入和社会福祉提供保障;蕴涵资源利用、农业生产或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传统知识和技术;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蕴含劳动人民智慧,具有较高的文化传承价值;面临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生物入侵等自然因素和城镇化、农业新技术、外来文化等人文因素的负面影响,存在着消亡风险。

  林业文化遗产评定的标准

  根据一般标准体系适用性评价指标体系,笔者对农业文化遗产评定标准在林业文化遗产中的适用性进行了研究。对比分析国际国内农业文化遗产评定标准,结合林业文化遗产的特点,可以看到:农业文化遗产评定标准在农业领域内具有系统性、协调性和完整性,部分标准适用于林业文化遗产。但如将其推广到林业领域,部分标准不能完全适用,也缺少一些标志性的指标。因此,需将GIAHS的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

  由于林业文化遗产具有的独特性所决定,在进行林业文化遗产评定时,除了把历史性、系统性、生态性、持续性、濒危性列入基本标准,把示范性、保障性列入辅助标准外,笔者认为,还应增加并突出其生态服务价值和林业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价值的标准。为了使重要林业文化遗产的评定标准具备系统性、协调性和完整性,笔者提出中国重要林业文化遗产评定的主要标准如下:

  一是显著的生态服务价值。主要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在涵养水源、净化大气环境、保育土壤、固碳释氧、森林防护、积累营养物质和森林游憩等方面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拟定的林业文化遗产应在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上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具有林业独特的生态和文化景观。主要指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相结合的古树名木和绿水青山以及相应的文化现象。拟定的林业文化遗产应有较高的美学价值,具有美不胜收的视觉冲击力,具有独特的生态景观特征,在发展林业旅游产业方面有重要价值。

  三是蕴含在林业生产、景观维护、生态适应性建筑、生物资源利用等方面中的传统知识和技术。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和发展的生态智慧。拟定的林业文化遗产应在传统林业知识和技术上具有示范性和独特性,便于技术和知识之间的传播与交流。

  四是拥有历史积淀和文化多样性,在社会组织、宗教信仰和艺术等方面具有文化传承价值。拟定的林业文化遗产应在文化传承与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具有较高价值,包括人与环境相处中的相关林业文化习俗,作为知识与文化传承的庆祝活动和仪式等,而且在发展林业文化产业方面有较高价值。

  五是面临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生物入侵等自然因素和城镇化、林业新技术、外来文化等人文因素的负面影响,存在着消亡风险。拟定的林业文化遗产在过去50年来的变化情况与未来发展情况呈下降趋势,包括物种丰富程度、传统技术使用程度、景观稳定性以及文化表现形式的丰富程度处于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