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侯天齐 铁 铮
2021年北京市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通州区以“区主责、镇运行、村落实”工作机制为导向,全面促进林长制组织体系不断完善,率先建立了“林长+公检法”“林长+教育”“林长+公园”协作机制,总结出了“纵向传导、横向联动、分级部署、统筹推进”十六字方针。在全市林长制督查考核中,通州区每年均获“优秀”成绩,排名稳步向前。通过强化“林长+”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了各区级部门之间的 配合。
“林长+公检法”握紧大拳头
通州区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联席会议、工作会商、“两法”衔接等11项机制为抓手,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管理保护,促进森林生态修复,推动通州生态环境资源质量持续改善和高质量发展,形成构建保护森林资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联合开展湿地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2024年上半年,依托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通州区园林绿化局与通州区检察院移送野生动物类案件9件,通过线索移送、案件材料互通、疑难问题会商等方式对各个当事人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特别是顺利腾退和恢复了某公司对代征绿地长达7年的非法侵占。
通州区还建立了《“林长+法官”工作机制》,率先搭建了林业部门与审判部门事前沟通协作的“桥梁”。通过开展座谈会、工作会商、联合宣传等形式,全面落实“一个任务、一个目标、九项机制”的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构建司法嵌入式林长制工作模式,全力推动生态司法与林长制深度融合,用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森林资源,推进森林资源多元共建、共治、共享,让司法走进森林,森林融入司法,努力打造森林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新机制。今年6月,依托“林长+法官”机制,配合完成了全国首例 CCER 交易涉税案的开庭审理。
通州区建立的《“林长+公安”工作机制》也取得了显著成效。该区创新提出了建立“一林一警”的快速响应的工作方式,即每一个林长责任区配备一名责任公安民警,为林业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截至目前,已配备包片公安干警700 余人。
2024年以来,通州区林长办联合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大队、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对农村大集、花鸟市场开展野生鸟类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突击检查共计10次,查获救助野生鸟类126只。其中由分局森林公安大队、漷县派出所查获涉嫌非法狩猎1人,扣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胁绣眼野生等鸟类 14只。
专家陪审员参审
“林长+教育”引领青少年
通州区林长办与区教委联合建立了“林长+教育”工作机制,推动林长制与青少年教育全面有效对接。充分利用全区丰富的自然教育资源,构建政府部门“各司其职、科学统筹、贯通高效”的工作新格局,形成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区块联动机制。积极开展相关主题活动,为青少年提供高质量、持久性的绿色教育内容,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争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监督者。
通州区林长办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团区委,策划组织了“运河小林长”品牌活动,发布《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运河小林长”3年行动计划(2023-2025)》。在今后3年中,依托“十”余个乡镇(街道)林场及责任片区,联动“百”余所中小学校,成立“千”余支青少年护林队伍,培育“万”名守蓝护绿“运河小林长”。“运河小林长”特色系列活动开展了多次,200多个家庭及1700多名小林长参加。
“林长+公园”服务老百姓
通州区区林长办在永顺镇创新了“林长+公园”机制,把公园管理纳入林长制日常工作,将基层的“一长两员”扩充到“三长两员”,充分落实花园城市建设总体要求。
如今,该区的刘庄公园已经打造成了全市首个林长制主题公园,同时赋予其“花园城市”建设和党员双报到集结点的功能。公园结合“林长驿站”“花园城市”建设、党员“双报到”,开展义务植树尽责、创建花园式社区、绿地林地巡护等多种形式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党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林长制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林长+”有机制保障
通州区十分注重纵向传导压力,完善林长制制度建设。在制度方面,以“区主责、镇运行、村落实”工作机制为导向,全面推进林长制组织体系不断完善,研究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总体框架下,配套健全“发布、调度、巡查、部门协作、监督、考核及信息共享报送”等“1+7”制度体系,为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通州区园林绿化局加挂区林长制办公室牌子,统筹全区林长制组织实施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21家单位为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处理日常具体工作。通过打造“六有林长办”,打通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政令通道。
目前,已建立了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将通州区全域划分网格责任区1189个,做到不重不漏。每个网格分别对应基层“一长两员”,负责责任区内涉林涉绿所有事项的统筹 协调。
林长制工作纳入了通州区委绩效考核范围,对林长制、附属绿地管护、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百万亩造林、公园管理等10个不同方面统筹开展年度考核。同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办,进一步压实林长责任。
“林长+”护好身边绿
通州区以总林长令为统领,高位推动林长工作。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林长管理责任,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推动副中心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区总林长针对重要节点和重点任务,深入部署园林绿化工作任务,全力保障副中心生态景观安全。目前,已累计发布总林长令11次。
27位区级林长定期到责任片区内开展巡林和调度工作。每季度召开园林绿化专题会议,研究审议相关事项。镇(街道)级林长在巡林的基础上,每月通过多种方式调度解决辖区内园林绿化问题。村(社区)级林长通过巡林,严抓侵占林地绿地、滥砍滥伐树木、滥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火源管控,及时整治杨柳飞絮,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不断强化园林绿化管理治理效能。开展“守好身边绿”林长专项行动,解决涉林涉绿痼疾难题,清理全区主干道路两侧枯死树,维护城市副中心生态景观风貌。
通过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体系, 提升了基层人员履职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实现了“林子有人管,问题有人管”的良好格局。
在“林长+”机制的推动下,通州区已创建国家森林乡村22个、首都森林城镇4个、首都绿色村庄105个,另有299个村建成村头片林,有效提升了乡村生态治理能力。在北京市率先开展和完成了示范性新型集体林场建设,27.91万亩生态林交由集体林场规范养护,带动绿岗就业近6000人,其中本地劳动力占比近九成。以漷县镇、潞城镇、永乐店镇为试点,利用林下经济多元化发展模式,有力推进了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致富。